留学存档-留学存档服务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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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出国留学,档案存放在哪里?

出国留学的档案应该放在学校保管;返回原籍;人才市场;服务中心保管档案等等。

学校保管

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新加坡读研一般也就是1年多。如果学校愿意保管,那么等你毕业后回学校办理也可以的。但是不是每个学校都有这项服务,具体要准备的材料也要根据学校的要求来。所以,学生在毕业前要提前咨询好学校的户口和档案处理政策。保留年限到了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就要打回原籍,而返回原籍就有可能导致档案丢失,学校也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返回原籍

如果学校不愿意保管学生档案,那么毕业生的档案就要迁出学校的集体户口,转到学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转至生源地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或教育局接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及时处理放在原籍人才交流市场的档案,就有可能失去“干部身份”和“无法计算工龄”。

人才市场

如果不想把户口放回原籍,想把户口和档案都放在当地的人才市场,可以咨询各地的人才市场,进行托管。人才市场是可以同时保管户口和档案的,不过流程比较繁琐,可以自行查询各地人才市场官网。

出国留学生档案存储攻略

出国前,很多同学们一直搞不懂,自己的档案该如何存放,专家为存在这个疑虑的各位同学搜集整理了相关资料:

通常来说,档案存储有两个方式,放到人才交流市场或者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存档。这里为各位同学说明的是如何把档案存储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首先,申请存档的同学们需要登陆留学存档网上申请系统,进行注册。同时,需要准备长期存档所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

2. 护照首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通行证末页)复印件一份;

3.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4. 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签注页)复印件一份;

5.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院校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 档案保管费按年交纳:10元/ 月(从1月1日起执行);

在这里提醒各位同学:通常来说,申请存档手续的同学需要本人亲自前去留学服务中心办理。但是如果同学们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代办者需要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接下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进行材料审核,确认无误后,将为申请者“存档卡”、“调档通知单”。这时候申请存档的同学们可以凭借“调档通知单”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转至留学服务中心。

档案调出后,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转存,其一是由之前的存档部门(通常是学校的教务处)直接寄送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其二是想办理存档的同学们亲自请将密封好的档案送达。这样同学们的档案就可以顺利存储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了。

留学专家特别提醒同学们要注意如下几点:

1. 准备存档的同学们须妥善保管好“存档卡”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收费单”原件;

2. 同学们需要办理档案退费时,提供完整的“留学服务中心收费单”原件;

3.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留学服务中心是不能给予借用和退还的;

4. 已办理了自费出国长期存档手续的同学们,因各种原因申请办理退存手续的,需要想留学服务中心交纳单项办理服务费50元。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出国留学前档案存储方面的资料,希望对各位同学们有所帮助。

留学档案存放需要注意什么?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可以存北京学校学生的户口和档案,非北京学校只可以存档案。

长期存档

1、存档对象:准备出国留学人员或正在国外就读尚未毕业的自费留学人员(含赴港澳地区)。

2、办理流程

(1)完成在线申请:请登录中国留学网,进入留学存档栏目,点击"在线申请"并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打印一份;

(2)需提交的材料:

①"存档人员登记表"一份;

②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有照片页)复印件一份;

③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OFFER复印件一份;

④出国前未将档案存放我处、而已在国外就读者,可提交"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⑤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签注)的复印件一份;

⑥720元档案管理费(三年保存期限的费用。若需存档三年以上费用可一次交清);

⑦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

(3)上述条件均合格者,我处为其开具"存档卡"、"调档通知单"。存档人员凭"调档通知单"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转至我处。

本人可将密封完好的档案自带交至我处或由原档案保管机构通过机要直接寄至我处。

特别提示:

*本人须妥善保管好"存档卡"和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原件(最好留在国内保管);

*办理档案续费所需材料:"存档卡"原件;

*办理档案退费:"存档卡"和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原件,若发票兑奖联撕毁(或丢失),不予退费;

*留学存档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我处不予借用和退还。

3、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流程(出国前档案存放在我处者)

(1)须做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办理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及落户手续(北京常驻户口者,不用办理落户手续);

(3)赴上海、深圳两地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手续在当地人事局办理,故无须提交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4)办理完毕以上手续,方可办理档案转出。

4、档案转出时须提交的材料

(1)接收单位或人才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2)“存档卡"或"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原件(需要办理退费手续者,须凭缴费发票原件);

(3)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原件(白纸红章件);

(4)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一份;

(5)其它的留学证明材料(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未作认证的学位证书翻译件,并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翻译业务专用章);

(6)填写完成"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并打印一份;

(7)档案转出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特别提示:

*留学回国人员在办理档案转出时,若集体户口在我中心的,必须将户口一并迁出。具体户口迁出手续请点击此处查询;

*党员党组织关系一并转出;

*留学存档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我处不予借用和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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