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保利联合(维权)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投资者可做索赔准备。
2023年7月1日,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利联合,证券代码:002037)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保利联合维权入口)
同日,保利联合发布《关于收到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我局对保利联合2019年至2022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终止确认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不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公司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将部分应收账款划分为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上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我局决定对保利联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3年1月20日,保利联合发布《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称:“经过测试,预计2022年度应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共计9.97亿元”。
章祥兵律师表示,在保利联合的立案告知书中,并未明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由,认为可能与公司相关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事项有关,具体原因还有待于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章祥兵律师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保利联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开展保利联合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
1、在上市后至2023年1月20日期间买入保利联合股票,且在2023年1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者
2、在上市后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买入保利联合股票,且在2023年6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